最近不少酒友都在向酒評君抱怨,在開車的時候總會聽到過這樣的電臺廣告:“王總 今天又給我們聽眾朋友帶來什么禮物?”“大家好,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貴州茅臺集團出品的53°醬香好酒,促銷力度空前,僅花1998元就能買一箱送一箱,還送千元話費……” “主持人”撒嬌賣萌似的的引導和“王總”半推半就的推銷,“茅臺”,“53°”,“醬香好酒”,“買一贈一”,“送千元話費”等字眼無一不在散發著強大的誘惑力,伴隨著“活動時間僅剩3分鐘”的心理催促,一些貪便宜的酒友就忍不住開始拿起電話下單了。這種現象不僅局限在北京,山東、海南、福建、江蘇、河北等地的聽眾,對此也紛紛吐槽。 酒友提問,這1998元一箱還買一贈一贈千元話費的茅臺酒是假酒嗎?貴州茅臺酒真的那么便宜嗎? 首先,酒評君向大家澄清一個概念,什么是假酒? 目前市場上所謂的假酒主要包括兩類:一、不法商販為了牟利在包裝、商標等方面仿冒名酒,這類假酒質量可能沒有問題,但存在仿冒和侵權行為,我們稱之為山寨酒或假冒酒,常見的有“商標侵權”、“酒瓶高仿”、“真瓶裝假酒”、“高端酒瓶裝低檔酒”等形式;二、用劣質或者不達標的化學原料勾兌食用白酒銷售,不一定仿冒名酒,但產品質量肯定不合格,我們稱之為偽劣酒,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經濟欠發達地區。 隨著這么多年來小伙伴們跟不合格產品斗爭經驗的積累,這些質量不合格的偽劣酒逐步開始淡出市場;而隨著防偽技術、溯源技術的的進步和廠家打假力度的提升,質量沒什么問題但假冒仿造名牌酒的假冒酒,也開始喪失了生存空間,但需要指出的是,假冒酒(山寨酒)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那么,電臺上賣的“茅臺酒”,究竟屬于哪種呢? 酒評君回答:“都不是?!?/p> 隨著媒體曝光強度的提升、新廣告法的出臺和相關部門對產品質量監管力度的加大,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酒的廠商違法風險和違法成本已經大大上升,如果是明顯違反法律法規的產品肯定不敢在電臺上公開銷售,即便不良廠商敢賣,電臺媒體(包括國家級媒體“中國之聲”)也不敢接公然“助紂為虐”。 那么,還是那個問題,電臺上賣的“茅臺酒”,究竟是什么酒呢? 在這里,酒評君向酒友介紹幾個概念,酒廠酒、酒商酒和貼牌酒(就是所謂的OEM)。 1,所謂酒廠酒,就是在酒廠里釀造,在酒廠里勾調,在酒廠里罐裝的產品,這類產品一般是酒廠的拳頭產品或者嫡系產品,用最好的糧食,最好的窖池,最好的釀酒師和調酒師親自制作,比如貴州茅臺的“飛天”、“仁酒”、“王子”、“迎賓”;五糧液的“水晶瓶”、“五糧春”、“五糧醇”;瀘州老窖的“1573”、“窖齡酒”、“特曲”、“頭曲”等。 2,所謂酒商酒,就是酒商向酒廠購買散酒、基酒,自己勾調,自己灌裝,自己設計商標,然后自己運作上市,很多不具備生產能力的小酒廠,其實也在這么干。這種酒由于酒商或者小酒廠的實力較弱,而且對外購基酒的質量并不能很好的掌控,其產品質量和口感,可能存在不穩定的情況。 3,所謂貼牌酒,也叫OEM或者集團開發品牌酒,這是一種常見的代工形式——由生產廠商按商標持有者的需求與授權,代為生產產品。這表現為酒廠按商標持有者的要求釀酒和勾調,再貼上商標持有者設計的酒標,然后上市銷售。 事實上在白酒行業,貼牌遠遠不是這么簡單,這其中牽扯太多的利益博弈。一方面,許多廠家在簽訂貼牌協議時,放開了許多約束,看似給了經銷商優惠,但實際上,其目的只是為了收錢,而不是想把這款產品做好;另一方面,商標持有者貼牌的主要目的就是“借勢”——借廠家母品牌之勢來做市場。因此,在談判過程中,也有不少企業為了獲得客戶的訂單而妥協,以至于許多企業的貼牌產品、主導產品,一眼看去大同小異。 當然,貼牌酒也并非一定沒有好酒,比如酒友們耳熟能詳的的“金六?!北闶俏寮Z液貼牌生產的一款口碑很好的白酒。 事實上,即便貼牌生產是一種常見的商業模式,但電臺如此賣酒仍涉嫌違反廣告法: 商品稱謂不實。涉嫌虛假違法酒類廣告中宣傳的酒類名稱含糊不清,使消費者誤認為是其他著名品牌酒類,廣告宣傳名稱甚至出現與檢驗證明或者衛生證書上標注的商品名稱不一致。如:廣告只是模糊地宣傳產品名為“五糧液水晶瓶52度白酒”,讓消費者誤以為是五浪液高檔酒。 企業名稱不實。涉嫌虛假違法酒類廣告往往以生產企業的名稱代替廣告主(經營者)的名稱,籠統地使用“茅臺集團”、“五糧液集團”直銷等名義誤導消費者。如:“貴州茅臺集團直銷酒,直供價998元/箱,購兩箱再送1000元話費”等,實際銷售很可能是其他系列低價酒。 嘉賓身份不實。涉嫌虛假違法酒類廣告中往往出現嘉賓,但身份不真實,表述不清楚明白,如:聲稱“茅臺集團XX酒銷售總監”,卻無法提供“茅臺集團”出具的身份認可證明。 活動促銷不實。涉嫌虛假違法酒類廣告中發布虛構的降價促銷,宣傳“破例”、“特批”、“限量”等誤導消費者的內容,以虛構的原價或者不存在的“定價”、“出廠價”、“指導價”等誤導消費者。如:“原價XX,現在只要XX,買一箱還送一箱”。商家在廣告中宣傳原價,往往無法提供降價前一周內在同一銷售場所有票據的最低銷售價格證明。 實時連線不實。涉嫌虛假違法酒類廣告以虛假的直播連線,疑似主持人與廣告主采訪對話形式,虛假的實時訂購信息等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如:廣告中主持人說“還有最后5分鐘,商品馬上就要搶購一空了,剛剛一位張女士一次就訂購了8箱,還等什么,趕緊撥打電話吧”。 講到這里,聰明的酒友一定已經明白了,電臺上賣的“茅臺酒”、“五糧液”并非廠家的拳頭產品或嫡系產品,而是貼牌酒或開發品牌酒。這種酒質量符合產品標準,商標也似乎并不侵權(取決于與廠家的具體協議),但帶給你的酒水口感和消費體驗絕對不是想象中“飛天53°茅臺酒”或“52°水晶瓶五糧液”那樣。 曾經就有酒友向酒評君爆料,通過電臺買的“茅臺酒”,口感很差很沖,飲后口干舌燥,還容易上頭,甚至比不上30塊錢的小品牌,而贈送的所謂“千元話費”,其實也不過是通過某種APP才能通話的網絡電話而已。 酒評君說:白酒是一種面子消費,更是一種里子消費,我們不能為了面子而舍棄里子,那些為了面子而貪圖小便宜的酒友需要三思而后行了。 電臺賣酒,買不買,隨你便,酒評君只能幫你到這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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